新出字[201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直属企业: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根据工作部署,总署将开展《“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全面了解《规划》的实施情况,确保《规划》项目完成的质量和进度。同时,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任务,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中期评估要求
(一)承担《规划》的出版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规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为“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相关出版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督促、审核和汇总。
(二)各出版单位要结合要求、突出重点、加强创新,组织申报《规划》的增补项目。同时,以《规划》自查结果为基础,报送《规划》变更和撤销的情况。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规划的实际,做好相关出版单位的《规划》增补、变更和撤销等调整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增补项目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施精品战略,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增补项目的重点
1.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普及,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总任务,反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进展和实践成果。
3.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推出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化等领域具有重要价值、代表国家水平的新成果;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反映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的新成果,推动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衔接的出版成果。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展示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推出更多富有时代精神和艺术感染力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丰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面向大众,针对未成年人、少数民族、农民等不同读者需求,着力安排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统一的科学文化知识优秀普及类重点选题。
5.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组织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点选题;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注重安排翻译出版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高质量、高品位的重点选题。
(三)增补项目的条件、范围和数量
1.增补项目要规划合理、可行性强,做到人员(领导、责任编辑、作者或主创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在2013—2015年出版。
2.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般不超过5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有实力的出版社可报10种。
3.对《规划》中“出版单位待定”项目,已与作者达成意向或得到授权的出版单位须及时报送申领情况。其数量不受增补项目数量限制。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整理出版的增补项目将分别以专项规划通知要求另行报送,不在本次报送范围。
三、报送要求和程序
(一)报送材料
材料包括中期评估表、中期评估报告、增补项目申报表、汇总表4种报表,出版单位须同时以网上在线填报(部分填报内容可直接上传文件)和纸质打印件两种形式报送,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具体要求:
1.中期评估表。即对出版单位现承担的《规划》项目和申领“出版单位待定”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事项。中期评估表包含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变更信息等内容,分为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三类。
2.中期评估报告。即对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辖出版单位2011年以来实施《规划》所取得的社会效益、阶段性成果的评估及成功经验的总结,对执行《规划》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改进措施。
3.增补项目申报表。包含增补项目的名称、出版单位、著作责任人等信息,以及项目的编写大纲、章节目录、样稿等附件材料。分为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三类。
4.汇总表。汇总表分为项目中期评估情况、项目增补情况两类,出版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分别根据中期评估表、增补项目申报表进行汇总。
(二)报送程序
通过登录新闻出版总署网(www.gapp.gov.cn)的“国家中长期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管理系统”填报(填报位置在总署网站万象城万象城官网首页左侧“申报快捷通道”栏目中,填报系统于3月4日正式开通)。出版单位在线逐项填报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附材料后,须将由系统生成的中期评估表、增补项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打印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后,连同中期评估报告及各类附件材料等一起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在线对本地区、本部门《规划》的中期评估和调整增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中期评估报告一并上传。汇总表、中期评估报告以及经审核同意的本地区、本部门所辖出版单位的相关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各类附件材料一起报送新闻出版总署。
(三)报送时间、地址及万象城官网的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务必于2013年4月10日之前报送总署。
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 马金子收
邮编:100052
联系人及电话:
丁志磊 010-83138311 13810077826 (万象城官网的技术支持)
马金子 010-83138939 15801403266 (材料收集)
周 卓 18601914640 (材料收集)
袁越伦 010-83138689 (图书类项目)
郑加可 010-83138687 (音像、电子出版物类项目)
新闻出版总署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