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
浙江日报2016年6月29日01版
余延安,男,汉族,浙江淳安人,1967年9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先后在淳安县原龙川乡政府、淳安县二轻工业总公司等单位工作;2002年5月到淳安县纪委工作,历任信访室副主任科员、审理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科员、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主任科员等职;2016年1月16日因病去世,年仅49岁。
余延安同志是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代表,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楷模。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原则,执纪如铁,经他审理的七八百件违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申诉复议。他牢记责任使命,恪尽职守,全身心投入工作,即使饱受病痛折磨仍坚持工作、钻研业务。他心系群众,真心为民,对每起群众来信来访都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在病重期间还捐款给家庭困难的病人。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面对矛盾压力勇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斗争,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余延安同志的一生,切实践行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他的事迹,生动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委决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向余延安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坚定信念、践行宗旨、忠诚事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牢记使命、恪守职责、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责任担当;学习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淡泊名利的处世风范;学习他坚守底线、严于律己、清白做人的廉洁操守。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余延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把学习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在全省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余延安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自觉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争创佳绩,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