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6-12-30 11:09:44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2月29日,省纪委转发中央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近日,中央纪委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门下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也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的各项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紧盯“两节”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知止,改头换面,花样翻新,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纪律要求的,从严从重处理。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予以通报曝光。要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查处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干部任职履新“三严禁一严格”纪律要求的行为。要强化执纪问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
附: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两节”风清气正氛围
《人民日报》(2016年12月24日 01 版)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姜洁)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重要节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纪委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通知》所列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二、维护群众利益,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基层纪委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争取在“两节”前依规依纪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
三、严明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通知》所列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推动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用好问责利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级纪委要坚决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中央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举报信箱:中央纪委信访室(邮编:100813);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